泰康在线境内航意及托运行李险20元(单次)
1.本保单投保人需年满18周岁,被保险人年龄为0(出生满30 天(含))-90 周岁(含);
2.本保单同一出发、到达时间段内同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买一份;
3.本保单投保成功后,计划出发时间前退票需同时退保,不支持保单单独退票不退保,计划出发时间及之后不可退保;
4.本产品仅保障保单载明的单次航班,若被保险人实际乘坐的航班与保单约定的不符,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5.本产品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责任、航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仅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自被保人持有效机票进入合法商业运营的客运飞机的舱门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有效机票载明的终点离开客运飞机的舱门的乘坐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中途自行离开所乘交通工具、或转机期间的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6.本产品航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免赔额100元;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赔偿比例为80%;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赔偿比例为100%;
7.本产品《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托运行李及随身物品损失保险》条款仅承保托运行李保险责任;
8.本产品托运行李保险责任,承保乘坐保单载明的航班时托运的相关行李在托运过程中损坏及丢失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每件/套赔偿限额500元;
9.本产品托运行李保险责任:当发生保单约定的责任,需向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书面保险事故证明,并提供登机证明、托运行李原始购置凭证、修理/修复凭证等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理赔资料。保险人根据票据在保险金额内进行合理赔偿;
10.本产品《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出行期间财产综合保障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仅承保家庭财产中房屋主体;
11.本产品家庭财产损失保险金—房屋主体保险责任:
(1)本产品家庭财产损失保险金仅承保地址为被保险人名下且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出险的房屋地址,出险后地址不可更改,该地址的房屋需为城镇地区的,非自建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商品房住宅房产,该房产必须为被保险人本人所有。商品房住宅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通过房产交易中心所购买的住宅类建筑;
(2)不承保房屋用途为商用或实际用途为办公性质的房屋;
(3)不承保农村地区各种住宅房产;
(4)本产品家庭财产损失保险金-房屋主体保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
12.本产品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经营的、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及保险人扩展承保的医院普通部,保险人保留新增扩展承保指定医疗机构的权利,保险人扩展承保的医院名单详见官方网站https://www.tk.cn/service/hospital_search3/;
13.本产品仅承保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
14.本产品仅限在中国大陆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
| 序号 | 保险责任简述 | 保险金额(单位:元) |
|---|---|---|
| 计划一 | ||
| 1 | 家庭财产损失保险金-房屋主体(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赠送) | 4万 |
| 2 | 飞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短期(搭乘) | 2万 |
| 3 | 飞机意外身故或残疾(赠送) | 40万 |
| 4 | 托运行李损失保险金(每件/套赔偿限额为5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 2000 |
保险期间及费率
| 保险期间 | 30天-90周岁 |
|---|---|
| 计划一 | |
| 1天 | ¥20.00 |
暂无保险条款信息
报案电话:400 887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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